父母不给生活费,有什么解决办法?
针对“我家小孩上大学,父母不给生活费”的问题,首先需要明确父母是否有支付义务。父母是否需要支付上大学的小孩的生活费,取决于小孩是否属于“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”。如果或若存在子女虽已成年(年满18周岁)但因客观原因(如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、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)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,父母仍有抚养义务,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。如果或若存在子女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(如已完成高中教育、身体健康、有劳动能力或通过勤工俭学等方式能维持基本生活),父母一般不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,可拒绝支付生活费。针对“我家小孩上大学,父母不给生活费”的问题,其法律依据主要来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。根据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: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”这里的“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”,结合司法实践,通常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,或者丧失、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。你家小孩上大学,若属于接受高中以上学历教育,一般情况下不属于“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”,父母原则上无法定支付生活费的义务;但如果小孩因残疾、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独立生活,即使在大学就读,父母仍需承担抚养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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